[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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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项目名称
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审批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九条 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