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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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项目名称 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动植物标本、野生药材的批准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在风景名胜区内采集动植物标本、野生药材,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在限定的数量和范围内进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