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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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未组织实施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政府规章】 《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 (江苏省政府令第140号) 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企业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未组织实施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