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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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未经审批经营寄卖业、旧车辆、旧移动电话、旧笔记本电脑交易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汽车租赁业、印刷业、机动车维修业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物品和直接用于非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从事本条例第二条第(六)项至第(十一)项规定的特种行业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