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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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挠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拒绝、阻挠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验、检测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