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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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