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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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