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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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 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 第三十二条 批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八)仓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