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数据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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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数据局
项目名称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442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实行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