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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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名称 道路货物运输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许可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五十八条 从事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设区的市城区范围内从事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的,应当向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通讯、信息等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