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定部门 |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
项目名称 | 依法责令停售、扣留、封存或者收缴涉嫌违法、违规书报刊 | |
行政职权类别 | 行政强制 | |
设定依据 |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书报刊市场管理条例》 第七条 各级书报刊市场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做好书报刊市场的管理工作,维护书报刊市场秩序,促进书报刊市场的繁荣。 第二十八条 书报刊市场行政管理人员持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当事人、嫌疑人和证人; (二)检查印制、发运、销售的书报刊,对违反本条例的书报刊,可以依法采取责令停售、扣留、封存或者收缴等行政强制措施;(三)调查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和与之有关的活动,提取有关证据。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