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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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对赴国外租买的频道、频率、时段和所设台播出的节目中中国广播电视节目未占主要比例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 《赴国外租买频道和设台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局令第12号) 第十一条 赴国外租买频道和设台,应遵循‘以我为主、对我有利’的原则,优先转播和使用中国广播电视节目。租买的频道、频率、时段和所设台播出的节目中,中国广播电视节目须占主要比例。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对其予以警告,责令其停止违规行为,予以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