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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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