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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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七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