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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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不按规定申报登记、迁移变动常住户口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江苏省县以下地区户籍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40号) 第二十八条 不按照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或者不如实申报户口登记项目,经书面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对户主、监护人或者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并依法予以纠正。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