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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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 县级广播电视台变更台名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 十三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者节目套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或者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电视台变更台标的,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0〕13号) 第三第四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现予公布。 序号 事项名称 审批 部门 设定依据 下放后 审批部门 3 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省级广电部门 4 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广电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广电部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事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