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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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三十条 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可以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