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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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对医疗机构逾期不校验且责令其校验拒不校验的行政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违法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