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首页
/ 信用信息双公示 / 双公示目录
行政许可公示
行政处罚公示
双公示目录
返回
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对承担单采血浆站技术评价、检测的技术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行政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 承担单采血浆站技术评价、检测的技术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