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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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