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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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 对在行洪、排涝、输水的主要河道或者通道上设置鱼罾、鱼簖等捕鱼设施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