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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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
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自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可以处应缴水土保持补偿费三倍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生产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