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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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 对拒不汇交水文监测资料;非法向社会传播水文情报预报,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第四十条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