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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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水务局
项目名称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擅自或者未按照批准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它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