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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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对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行政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 第六十二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