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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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五十八号,2020年4月29日第二次修订)第八十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