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商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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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商务局
项目名称 对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的,没有将客户、车辆资料和维修历史记录在授权合同终止后30日内移交给供应商,并实施有损于供应商品牌形象的行为;或者家用汽车产品经销商不再经营供应商产品时,没有及时通知消费者,变更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的,以及供应商、承担“三包”责任的经销商没有为消费者继续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