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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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项目名称
对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无效的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人民防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0〕286号) 第三十八条 人防工程造价咨询人出具无效的人防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不得通过年检。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