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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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项目名称 对将人防工程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范性文件】《人民防空工程设计管理规定》(国人防〔2009〕280号) 第三十二条 对于将人防工程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应责令改正,并可对发包方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