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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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对畜禽养殖单位和畜禽养殖户违反本决定使用违禁药物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畜禽生产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的决定》 第四条 畜禽养殖单位和畜禽养殖户违反本决定使用违禁药物的,由县级以上饲料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禁药物,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有处理费用的,由养殖单位和个人承担。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