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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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对未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动物防疫信息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规定:未向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报告动物防疫信息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