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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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名称 对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兽医执业注册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动物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