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民政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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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对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社会福利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发布,第55号修改) 第二十七条 社会福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建议登记管理机关取缔或者撤销登记,并按管理权限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年检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