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民政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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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对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 第四十一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登记: (一)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未按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