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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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
对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第二十九条 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