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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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项目名称
对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责令改正,取消奖励,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条 各级科技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高新技术的主管部门,负责高新技术的管理工作。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