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教育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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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 对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实施卫生监督,且情节严重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10号、卫生部令第1号) 第三十六条 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