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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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阻碍特种车辆通行行为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