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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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从事有关作业活动的单位,未组织本单位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25号)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从事有关作业活动的单位,未组织本单位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