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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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未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手续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活动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第11号) 第五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具体负责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审批、核准和经交通运输部审批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并具体负责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十六条 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