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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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在通航水域使用缆渡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江苏省渡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省政府令第23号修正,省政府令第68号修正) 第十条第一款 严禁在通航水域使用缆渡。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海事机关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