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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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船舶识别号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识别号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4号) 第十三条 申请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船舶识别号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报中国海事局撤销其船舶识别号,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