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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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驾培经营者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伪造培训学时,伪造、变造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培训记录》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6号,第121号修改) 第三十九条 驾培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 (二)伪造培训学时的; (三)伪造、变造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培训记录》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