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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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 第六十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承运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