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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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移动、损毁边境、领土、领海标志设施行为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