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公安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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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对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行为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