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返回 
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道路运输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暂扣从业资格证件十日以下处罚: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的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