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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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修改,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7号)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