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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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正) 第七十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6号修改,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修改)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章】《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号,交通运输部令第71号修正)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