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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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决定部门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名称 对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行政职权类别 行政处罚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五十六条 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因此造成的安全隐患;逾期不消除的,强制消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处罚的,依照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相对人类别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